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有吴亦凡、张哲瀚等多位艺人被列入劣迹艺人,被行业实行“封杀”;同时,之前一些违法失德艺人如范冰冰、黄海波等正通过各种途径回归大众视野,有的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依然赚得盆满钵满。
(9月7日《法治日报》)
当依法依规管理
□刘天放
对违法失德艺人复出,有人支持有人反对。笔者认为,违法失德艺人必须对自己的失德乃至犯罪行为付出代价,但这并不是说对于任何“有污点”的艺人都一棒子打死,而是要按规矩办事。
一方面,平台应担负起监管职责,不能只看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对于网络平台“畸形审美”“病态审美”以及流量至上等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分级分类限制。今年3月1日起实行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可见,对违法失德艺人复出,当依法依规管理。
应给予必要宽容
□余明辉
众所周知,违法失德艺人被行业封杀等,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同样的,按照法律规定,艺人违法失德被封杀,也仅是演艺行业等圈内,并没有其他行业也被同时封杀的规定。而演艺行业和网络主播,虽然有一些相通之处,但毕竟还是区别明显的,不宜等同一类,进而扩大打击面。
而现实中他们之所以被演艺行业封杀后,能够“重出江湖”进入网络直播带货平台赚钱谋生,甚至还赚得盆满钵满,也就说明他们不但有一定的能力,而且还能被不少网友原谅、接受,愿意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然,网友对违法失德艺人“重出江湖”进入直播平台等工作感到担忧,也提醒相关网络平台要对这些劣迹艺人依法进行格外的必要关注。比如,在进入时严格实名审核,防止他们化名潜入,继续作恶;进入工作以后,也要严格监督,甚至进行必要的身份标识、提醒等,防止不知情的人在被蒙蔽的状态下与其交易等,做到买卖事前知情透明、事中平等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