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南通新闻

启东查获首例电动摩托车酒驾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启东警方获悉,该市交警部门查处了全市首例饮酒后无证驾驶蓝牌电动车,即电动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0日晚7点半左右,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市区银河路林洋路路口执勤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由北向南驶来,车子有些摇晃。民警当即将该电动车拦下。

经勘查,驾驶人杨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是一辆悬挂蓝色牌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于2021年8月24日上牌,但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现场对杨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数据为59mg/100ml。据杨某交代,他之前在家里喝了点酒,自认为没事,便侥幸驾车出门。

据了解,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缴纳保险、注册登记,并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以上路行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其处以1200元的处罚。

通讯员朱俊俊 鲍欣欣 任丽明

记者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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