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南通新闻

早托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喂食不慎致过敏体质男孩剧喘

晚报讯 过敏体质的男孩在早托班被喂食加了鸡蛋的肉丸,当天夜里发生剧喘。事后,家长和早托班为肉丸究竟是不是过敏原的问题相持不下,进而对簿公堂。记者昨天从崇川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早托班承担赔偿责任。

陈女士两岁半的儿子小辉(化名)时常有咳嗽症状,经医院诊断,小辉对鸡蛋白、牛奶、鳕鱼、螨虫等过敏。2020年,陈女士将儿子送到南通某早教中心上课,并将儿子的过敏情况微信告知了早托班老师。同年5月20日晚,小辉的咳嗽加重,陈女士询问情况,老师称除了当天吃的肉丸子里加了鸡蛋外,未给小辉吃过鸡蛋。陈女士认为是肉丸子里加的鸡蛋导致过敏,随后带儿子去上海就医。事后,陈女士找早托班理论。早托班认为小辉系过敏体质,诱发原因有很多可能性,不能排除梧桐飞絮、吃了冰激凌等含牛奶物质引起过敏。

双方各执一词,陈女士遂一纸诉状将早托班告上法庭,要求早托班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退还课程费用。

崇川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女士曾向早托班明确告知鸡蛋等食物容易引发孩子过敏性哮喘,早托班对孩子过敏体质状况也是知晓的,却依然给孩子喂食加入了鸡蛋的肉丸子。由于不能排除肉丸中的鸡蛋量不足以导致过敏患病,据此可以认定孩子过敏患病与含鸡蛋成分的肉丸之间存在关联。

法院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早托班在明知孩子存在应引起重视的过敏性问题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责,应对孩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崇川法院判决早托班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2434.84元,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请。一审判决后,早托班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通讯员刘喆慧 记者王玮丽

2021-11-17 早托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0393.html 1 3 喂食不慎致过敏体质男孩剧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