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行车途中请规范使用安全带,并督促全体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25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冯亚东来到辖区南通大学,送上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贴纸,向学校安保负责人及大客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责任状》。
为进一步提升大中型客车乘车人主动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近日,南通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大中型客车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将持续至明年2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陆毅介绍,交警部门将通过协调推进源头治理、宣传引导、执法劝导、路面管理等各项工作,系统推进大中型客车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力争通过整治实现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95%以上,其中班线客车、旅游包车、通勤包车和校车达到100%。
25日下午,在沈海高速小海收费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陈勇对一辆班线客车开展检查,全车驾乘人员均按规定系上了安全带。驾驶员告诉民警,客运公司也加强了内部管理,“出车前,我们都要督促、检查乘客系好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如皋服务区,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朱柳华在对一辆外省号牌大客车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有3名乘客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全员、全程都要系好!”朱柳华及时督促教育,并讲解了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要领。
连日来,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全市交警大、中队对辖区大中型客车企业、客运场站、校车单位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加强对驾驶人、乘务员、出站检查员、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并通过12123短信平台推送警示提醒信息。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1分。副驾驶、后排等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记者张亮 通讯员吕斌 顾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