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多。为营造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春节7天长假,全市共查获103名酒司机。
(2月1日本报4版)
春节期间,仍有这么多“酒司机”被查获,一方面,说明有不少“酒司机”仍心存侥幸。另一方面,也说明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不分节时节后,已成为一种执法常态。
按说,春节期间,亲朋好友围桌聚一聚,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这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有的人明明知道自己是开车来的,却一上桌子就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警戒语抛之脑后,拿杯就开喝,且相互劝酒、拼酒,这无疑为酒驾、醉驾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春节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据报道,每年的春节长假期间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车祸是平时的三至五倍。可见,节日酒驾、醉驾隐患更多,危害更大。
这就要求我们的交警部门要做到查处“酒司机”不分节时节后。一方面,应加大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司机朋友知晓春节期间交警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只增不减”,从而让那些心存侥幸的“酒司机”心存敬畏,自觉远离酒驾、醉驾。另一方面,应加大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对“酒司机”要零容忍,不妨通过“罚款扣分”“终身禁驾”“追究刑责”等处罚手段,让广大司机朋友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态势,从而杜绝酒驾、醉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