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看准烟花市场的有利可图,无证却卖起了烟花爆竹,还用快递来寄送,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很大危险。记者20日了解到,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案件。
(2月21日本报7版)
查验岂能形同虚设?
□宝哲
如东法院判处的这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的关注点,不仅仅是非法经营的问题。需要追问的是:既然烟花爆竹是快递禁止邮寄的商品,为何还能通过快递邮寄?说好的实名收寄呢?说好的收寄验视呢?说好的过机安检呢?这么多环节何以都形同虚设了?
其实,违法邮寄商品的情况经常发生,“快递烟花爆竹”不过是其中的一个问题,“快递毒蛇”的、“快递宠物”的、“快递白酒”的,甚至还有“快递毒品”的。这暴露出的问题是,说好的“必须开箱查验”的规定,在一些快递企业执行得并不好,甚至是阳奉阴违。发现有问题的快递其实并不难,无论是人工查看还是机器检验,都能做到“一个都不放过”,难的是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感。
“快递烟花爆竹”,监管的眼睛闭上了?掐灭“快递烟花爆竹”的危险引信,终究需要法律出手。
判决具有警示意义
□叶金福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物品,如果未经许可不得非法运输,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但这三名被告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通过快递寄送烟花爆竹,这无疑既是一种危险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三名被告人既被判刑,又被处罚金,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同时,这起“快递烟花爆竹获刑”案例,也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快递烟花爆竹获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警示课。
快递烟花爆竹无异于“快递炸弹”。希望通过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学会遵规守法,并引以为戒,千万别干像非法快递烟花爆竹这样既危险又违法的事。否则,等来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