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曦
记者从崇川区民政局了解到,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全区共有3592对夫妻申请离婚,自申请日起的30天后,实际办理离婚的为2482对。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为1110对夫妻挽回了婚姻。
(2月28日本报4版)
老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够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就足以验证男女双方曾经拥有的感情与缘分。在离婚程序中加进为期30日的冷静期,正是出于对那份曾经的情感与缘分的尊重、维护和挽救。如今,从公布的数据来看,这项政策的初衷已经实现。
让离婚冷静期发挥好“冷静”功能,首先需要当事者的善待与善用。与婚前恋爱大不了一拍两散不同,结束一段婚姻有着多重考量。比如感情回忆、子女照管、财产分割等,这些来自物质、精神、责任等多个方面的事项,都需要当事者在头脑理智的状态下来厘清和妥善处理。如果冷静期能够让“脑子一热”或正在气头上的夫妻淡定下来,心平气和沟通反思,进而重修旧好,岂不善莫大焉。
其次,冷静期需要相关部门、专业组织的有所作为。对于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冷静期不是坐视不理、一“冷”了之的“冷漠静待”,而应该是积极调解、从旁协助的“促和”期。比如,对当事人进行婚姻家庭辅导,为其提供心理咨询,谈心谈话,判定是否为危急婚姻,哪方责任大等。通过积极调解,发挥好“冷静”应有功能。
人是感性动物,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冷静处理问题。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的初衷,是为了重申婚姻的严肃性,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发生的几率。婚姻应该是幸福的源泉。我们祝福美满的婚姻,也相信婚姻的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