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新闻热线85110110接到市民反映,春暖花开,小区内成群出现的流浪猫让居民们不堪其扰。有居民要求物业驱赶捕抓,而有的爱猫人士则倾向于主动投喂。26日,针对人和猫之间的矛盾,本报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家住崇川区千禧园社区的何女士养猫5年多了,和自家的“毛毛”感情特别深厚。或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何女士对在小区内四处游荡的流浪猫也一样想方设法给予关爱。
“天热起来以后,晚上经常能听见猫猫发情的叫声,白天在绿地上游荡的猫猫也变多了。”何女士说,“每次看到楼下有流浪猫,我就会回家找一个塑料盘子盛一把猫粮,放在它刚刚出没的草丛或者垃圾桶旁边,每次投喂的量够小猫吃上两顿。”
在我市一家企业工作的童女士,也是一名爱猫人士,不仅从网上购买猫粮,甚至还在单位食堂里买些好吃的餐点带回去,每天定时定点给流浪猫们饲喂。“由于我和这些流浪猫走得很近,不少流浪猫都和我以及我女儿特别亲近。”童女士觉得自己和这些猫咪之间特别有缘,对它们倾注了不少心血。
但一些市民表示不会过度关注流浪猫。“90后”小赵认为,流浪猫会伤人、携带病菌,自己对它们“敬而远之”,并不会主动投喂。持类似观点的市民也不在少数。
每年被遗弃的流浪猫数量不在少数,流浪猫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家养宠物发生伤人行为,饲养人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投喂流浪猫的爱心人士,因其不存在管养义务,所以无需担责。”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明确,经常投喂者需要承担流浪猫伤人的责任,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争议,此前也确有法院判决经常投喂者承担受流浪猫伤害者的部分损失。
市民吴女士说:“我和自家猫咪的感情一直很好,但不知为何,最近猫咪有些不耐烦甚至还抓破了我的手。”有此困惑的不止吴女士一人。咔喵宠物医院的沈兆伟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接到过类似的咨询。他解释:“春天是猫咪的繁衍期,发情期的猫咪性情也会变得暴躁,甚至容易出现伤人行为。”
如何减少此类意外事件的发生?沈兆伟建议,可以给猫咪做绝育手术。“自入春以来,我们每个月平均做20次宠物绝育手术。手术费用因猫咪的体重、性别、绝育服务等有所差别。”
那么,小区里为何总是出现流浪猫?沈兆伟分析了三点原因,“一些市民在养宠一段时间后,不适应猫咪的习惯或其他自身的原因,将宠物猫遗弃;而猫咪属于比较活泼的动物,发情期可能不慎走失;前两种原因的客观存在,又导致流浪猫在接受居民喂食的情况下不断繁衍,从而形成一些小区流浪猫成群的现象。”
因此,沈兆伟建议,养宠人要做到应养尽养,承担相应的养宠责任;不能讳疾忌医,对有疾病的猫咪要积极治疗;在不考虑让猫咪繁育的情况下,要及时给猫咪做绝育手术。社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求助专业的救助组织对猫咪进行抓捕,再送到正规宠物医院进行绝育,绝育后可以找人领养或放归。如此一来,小区流浪猫的数量就能得到一定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