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昨天,海安市公安局墩头派出所利用农村“赶集日”,通过摆摊设点、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赶集群众宣传防诈骗知识,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5月9日本报2版)
近年来,各地网络电信诈骗事件屡有发生。虽然公安部门进行了严厉打击,但由于网络电信诈骗花样翻新,还是让人防不胜防。
俗话说:“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预防。”为此,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反诈”宣传和教育。但由于宣传没有深入群众生活,不接地气,因而防骗效果并不佳。
此次,海安市公安局墩头派出所利用农村“赶集日”,向赶集群众宣传防诈骗知识,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这显然是选准了时间节点。因为“赶集日”这一天,集市里人流量大,通过这一有利契机进行反诈宣传,无疑具有涉及面广、宣传效果好等诸多优势,这样“赶大集式”的反诈宣传,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对网络电信诈骗多些警惕,少些上当受骗。可见,反诈宣传也需“赶大集”。
希望各地公安部门不妨多学学这种“赶大集式”反诈宣传的好做法,把“反诈”宣传更多地引入群众的身边,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群众的防骗能力,让更多的群众掌握一定的防诈骗知识,避免掉入网络电信诈骗的陷阱,从而既能更好地遏制各种诈骗案件的发生,又能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