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1月,本报报道过一起司机取消订单后醉酒乘客溺亡的案件,崇川法院一审判决网约车平台赔偿18万元。判决不是终点。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向案涉网约车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得到平台积极反馈与改进,并对乘客醉酒场景中驾驶员“无责取消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本人手机在某网约车平台上约车。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
保某上车后,车辆在原地停留几分钟后保某又打开车门。约5分钟后,蔡某从驾驶室开门下车,并扶保某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其间蔡某自行取消订单。后保某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下车点前河道。
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某网约车平台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法院起诉索赔。
法院审理后结合事实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认网约车平台承担15%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网约车平台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
近年来,网约车改变了传统出行模式,优化了司乘资源和时间。但网约车也给监管带来难度,尤其是平台规则事关百姓切身利益。该案中,网约车平台的《驾驶员无责取消规则》规定:“乘客醉酒,驾驶员认为可能危及自身安全或其他乘客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取消订单,无须承担责任。”即所谓的“无责取消规则”。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对于遇险的、分娩的,或者遇有疾病等乘客,有尽力救助义务。
针对上述管理漏洞,以及可能会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安全风险,崇川法院在该案判决生效后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修改无责取消规则、强化对驾驶员培训以及优化司乘救助。
该平台公司接到崇川法院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给予逐一回复:一是持续完善醉酒乘客无责取消规则,针对乘客醉酒场景,平台已严格限制司机取消订单,司机违反规则,将给予15日以上甚至永久停止服务的管控措施;二是不断加强网约车司机的教育培训,平台将结合既往案例,丰富安全培训内容,提升用户安全出行体验;三是优化平台司乘的救助功能,平台已完善了行程分享、一键报警、安全专线等功能,方便司乘人员及时与亲友、警方以及平台处置人员取得联系。
通讯员严永宏 蒋兹滢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