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事关你我生命安全。今年,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开展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7月6日,该局公布抽查结果:被抽查的67个批次中,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9%。
(7月10日本报2版)
监管部门定期公布“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有关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南,让消费者远离“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从而规避风险、降低隐患。
但笔者以为,在抽查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让“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没有出厂的机会,没有上路的机会,没有狂飙的机会。说到底,应该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拦截在市场之外。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还需要顺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线索,深入揪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巢穴,看看是什么商家生产的,是什么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我国有严格的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这个标准绝对不能被突破、践踏、逾越。只有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才能将隐患带来的危险降到最低。而等到了销售环节,就极有可能流入市场,从而进入到道路环节。如何让“厂家不敢生产”“商家不敢销售”,显然是最关键的问题。
而对于市民而言,则需要看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商品的危害,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在购买此类商品的时候,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提醒,谨慎对照,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成为身边的危险。须时时刻刻牢记: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不妨查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是如何出厂的?让“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安全的路才能更长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