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观点1+1

景区摆渡车

“长白山以前自驾还能直接买门票,现在必须门票车票一起买,去天池主峰还要再花80元车票钱。”“月牙泉鸣沙山景区开始搞事情,正门隔很远把路封了,让游客去景区东门停车场,到了之后发现要额外买景区摆渡车票。”如今,国内不少景区将游客集散中心与大门拉开一定距离,要进入景区乘坐摆渡车几乎成为必选项,这种情况引发了不少游客的吐槽。

(7月19日中新网)

应将流量变为留量

□黄齐超

景区虽然有公共属性,也需要考虑盈利,这可以理解。但是,把门票、摆渡车当成盈利点,并非长远的目光。比如杭州西湖景区,“还湖于民”20多年来所创造的效益,远远高过门票价值。

由此可见,景区与其在摆渡车上揩油,倒不如调低摆渡车的费用,给游客提供舒适、便捷、便宜的摆渡服务,赢得游客的认可,进而将流量转变为留量。当然,也可以将摆渡车的成本,向游客在景区内部的二次消费转移。简而言之,景区可以朝着新玩法、新方式、新体验的方向努力,创造更多的旅游业态,增加盈利点,让游客主动、自愿去二次消费。如此既可以抵消门票、摆渡车的损失,又能走上良性发展的正确轨道。

别让载客变成宰客

□张淳艺

游客购买景区门票,景区就应为其提供参观游览服务。至于选择哪种方式游玩,是乘坐摆渡车还是徒步,属于游客的自由和权利,景区不能搞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

近年来,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格控制景区门票过快上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景区将摆渡车当作新的利润增长点,希望通过提高摆渡车的价格和上座率,实现“堤内损失堤外补”。事实上,这是错误的短视思维。

令人欣慰的是,已经有景区尝试提供低价或免费公共交通。比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调整东门观光车票价,自7月14日起,往返车票由20元/人次降至5元/人次。有关部门应对景区摆渡车乱象引起重视,在依法监管和叫停“宰客”行为的同时,积极引导景区纠正发展理念,转变经营思路,摒弃强制消费行为。

2023-07-20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43126.html 1 3 观点1+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