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微话题

【本期话题】禁用“生鲜灯”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你怎么看?

【议论纷纷】

@湖州美 生鲜灯的主要目的是“遮丑”,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不新鲜的肉立即现了原形。从这个角度,使用“生鲜灯”其实也属于在打虚假广告。

@钱夙伟 显然,正是在“生鲜灯”的误导之下,为不新鲜甚至变质的肉类蔬果开了销售的“绿灯”,并因此产生食品安全风险,影响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可以不夸张地说,“生鲜灯”是食品安全事故的一个推手。

本期话题下期继续

2023-08-01 微话题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44355.html 1 3 【本期话题】禁用“生鲜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