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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坡上为何纷纷建起停车位?

原来是当地不少村民为解决停车难而设

村民私自铺建的停车位。记者张园

河宽被大幅压缩。

晚报讯 承担着引排水、泄洪和农田灌溉功能的村级河道,两侧河坡却被不少村民私下占用改为停车位,由此埋下安全隐患。昨天下午,海门港新区农村工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行为,他们将和当地水利站一起查处。

家住海门区海门港新区模范村的村民介绍,当地不少农户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纷纷占用住宅旁一条村级河道的河坡,用建筑垃圾填埋后建起停车位。这一乱象不仅影响引水排水和农田灌溉功能,而且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威胁公共安全,还产生众多邻里矛盾。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实地调查。果然,在模范村一条河道内,河坡两侧分布着大大小小、已建和在建的停车位近20个。这些停车位均使用建筑垃圾铺建,每个停车位占用河坡数十平方米。其中,有两个停车位在河道两侧以“面对面”方式相对,硬生生把10多米宽河道“瘦”成两三米。

今年62岁的村民徐师傅站在河畔说,这条河因年久失修已有部分河坡坍塌,有村民在自发加固的同时填平出地面停车,他自己也建了一个,花费四万多元。

模范村党总支书记张卫星介绍,该河道是较大型的泯沟,村里私家车多了而路又较窄,面对停车难题,有村民就私填河坡解决。这种情况前几年开始发生,对引水排水和农田灌溉功能确有影响,村干部们一直在全力劝阻,已有一些村民停工。下一步,村里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强管理。

水利部门一名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市一名律师表示,历史上长期以来自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水塘、水渠、泯沟等,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随意侵占,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周朝晖 张园

2023-09-15 原来是当地不少村民为解决停车难而设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49249.html 1 3 河坡上为何纷纷建起停车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