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岔河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镇区管理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纪某在如东县岔河镇江海西路与岔河大桥交汇处东侧随意倾倒混凝土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纪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当事人陈述,其亲属房屋翻修,产生少量混凝土块和渣土等建筑垃圾,当事人帮忙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岔河镇江海西路与岔河大桥交汇处东侧路边进行倾倒。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当事人纪某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共9立方米,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如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纪某于8月2日16时前整改到位。
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如东县城市管理局作出对纪某处罚人民币叁佰贰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记者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