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自家阳台也不能“想封就封”

□叶金福

某小区业主小李花2万元定制了门窗,准备给新房封阳台,没想到门窗送进小区时被“拒之门外”。自己的房子,怎么封阳台还做不了主呢?为此,小李告到法院。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11月8日本报6版)

按理说,自己的房子自家的阳台,房主完全有“阳台想封就封”的权利,但某小区业主小李“封阳台”为何遭到物业的阻拦了呢?

原来,该小区属于高档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为维护小区高品质,保持外立面美观,要求业主必须按照统一样式封阳台。同时,物业为了防止乱封阳台造成外立面不统一,还在业主群内发起投票表决,按照统一方案进行封阳台,小李也在微信群里,知晓表决方案。而且,小李购房时与开发公司签订过规约,明确禁止业主擅自封闭阳台等规定。可见,小区业主“想封就封自家阳台”,这显然是一种违规违约行为。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相关规约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约履行各自义务。临时管理规约是全体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准则,小李作为业主理应遵守。这说明,物业阻止小李擅自“封阳台”也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

综上所述,当地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这也是合法合规的,并非误判、乱判。

这起案例也提醒广大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或约定,不得擅自违规违约进行装修,尤其是阳台,更不能“想封就封”。否则,一旦违规违约,必定会遭到物业和其他业主的反对,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2023-11-09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4249.html 1 3 自家阳台也不能“想封就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