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书香

范烟桥与日记

◎祝淳翔

最近,从朋友处弄到《江苏文史资料·吴中耆旧集》,其中收有鸳蝴派作家范烟桥的自定年谱《驹光留影录》,是范先生1965年从日记中摘录而成,手稿今藏于苏州大学图书馆。

年谱显示,自1915年先生22岁时,始写日记,且持之以恒,直至暮年。而在1938年末《社会日报》“偶得集”专栏上的短文《日记》里,则称在辛亥年(1911)即以“国民日记”开始记,中断过3年,后“绵延不辍,以迄于今”,只是某年“于役历下”(或指1927年在山东济南编《新鲁日报》“新语”副刊),以及年初时因交通阻梗,买不到日记簿,只得记在白纸小册上,故合计有数月失记。

关于记日记的好处,范氏认为,“日记是个人的历史,个性表现最充分的文字,我们可以从日记里看到作者的生活、阅历、思想、学力、交游,以及当时的时代背景。有时还能看出史实的歧异,和多方面的影响”。(《日记的探讨和检点》)而“只要时常把日记检点一下,从交游、服务与社会发生关系的动作上,可以看出某日所作所为,有怎样的错误,便可以设法改变,使不至重蹈覆辙。或者写作上有多少缺陷,也可以因检点而得到改正的机会”。(《怎样作日记》)

范氏还归纳出十种日记的范围,分别为:“读书的心得、治事的检点、阅报后的感想、演讲的记录、集会的记载、游览及娱乐的描写、集团重要事件、生活的变化及感觉和社会重要事件。”所谓“一饮一啄之微,亦必有所触发,不必拘于一格,随时随地一事一物皆可记载”。文字表达方面,则应做到三点,即信雅达。具体地讲,“信”指记载时“不打谎,不隐讳,不掩饰”。“雅”,须“求其要言不烦,流利通顺。倘然属于描写,尤须具有艺术的美;至于批评,更须有忠厚的存心,不作恶俗的谩骂”。“达”,“凡是心中所要说的话,不必考虑是否正当,尽可尽量的写出来”。

范氏本人在日记方面的实践,曾多次见诸报刊。如1926年《时报》副刊“小时报”上的《消夏日记》,又如《愚楼日记》(刊于1944年《永安月刊》),是从他来上海之后,赁居西区愚园路时所记,故此命名。更大规模的日记精选,则将7年来的“尘世历历”取名《寄琐散叶》,分多期刊于1945年钱芥尘编《大众》月刊。爰举一例:1939年1月,“午赴万利酒家,参与东吴大学新年会,到百馀人,晤虞山俞志靖兄,惊悉其兄天愤客死阳羡,为之悒悒”。俞天愤是中国早期侦探小说作家,古道热肠,人称“俞戆”。另据烟桥同时期的随笔《偶得集·俞天愤》可知,俞氏“已于去年十一月间客死阳羡乡间矣”。

2023-11-29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6292.html 1 3 范烟桥与日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