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夫
“三月天,刀鱼鲜!来××品尝长江第一鲜!”长江禁渔持续推进中,我市一饭店却打出如此广告吸引眼球。记者3月23日了解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虚假宣传案件。
(3月24日本报4版)
明明是普通的“海刀鱼”,饭店经营者却在朋友圈里宣称是“长江刀鱼”,这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虚假宣传行为,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消费欺诈行为。
众所周知,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即使这家饭店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所宣传的确确实实是“长江刀鱼”,这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笔者以为,这起“因虚假宣传被查处”案例,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经营者的一种惩处,更是对其他经营者的一种警示。可以说,“因虚假宣传被查处”为餐饮经营者敲响了一记警钟。
此外,这起“因虚假宣传被查处”案例还具有普及长江十年禁渔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一方面,监管部门不妨借助此案,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既要教育广大经营者不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又要教育广大经营者不要采购、销售、加工、食用长江野生鱼,以避免因违法犯罪而被严厉查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鼓励广大消费者,一旦看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广告宣传,或有经营者非法售卖长江野生鱼时,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检举揭发,以保护各种长江野生鱼不受捕杀。如此,才能既有力地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又更好地保护长江野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