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夜明珠

底线

◎崔武

做人做事都有一个底线。如果我们不守底线将会怎么样?最近发生在苏南某市的一起名誉侵权案件实在发人深省。

当事人小黄来找我咨询,说几年前父亲帮他求人办了低保。父亲办低保的理由是儿子有精神病,并到医院开出了假的诊断证明。没想到当地的医生说开就开了。残联也办出了虚假的精神病B级的残疾证明。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越吃越不是味道。后来父母离婚,父子闹矛盾,发生了口角,父亲就骂孩子有精神病。孩子百口莫辩:自己精神上好好的。但父亲这么说,也自以为有“铁证”在手。如今弄假成真,小黄人前人后受父亲奚落,心灵真的受到很大创伤。

于是,他去起诉父亲侵犯名誉权。理由是:父亲捏造事实,污人清白。他说,这个假低保不能吃。当初顶个精神病的帽子吃低保,后来没想到这顶帽子让自己人前人后抬不起头来。他真后悔当初不该这么让父亲作践自己。如果逾越了做人做事的底线,总有一天要受到反噬。

是啊!我不同意因果报应之说,但我认同不守底线会受到反噬的铁律。周兴为罗织他人罪名,琢磨出把人犯放缸上烤的刑讯逼供伎俩,后来,他自己也被另一个酷吏来俊臣请君入瓮。一些人一朝权在手,毁坏法度,到后来自己也成为受害者。有时候,受害者不比迫害者高贵。在平常生活中,如果大家对毁坏规矩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享受着乱法毁法的红利,到自己沦为刀俎上的鱼肉时,也就不要埋怨命运不公了。

回到案件上来,孩子认识到自己不该吃这个低保实在是可贵的。后来他去申请撤销了假的诊断证明和假的残疾证。但没想到他父亲到外地一家医院调出了几张病历和诊断证明。这些病案上面写了原告及其母亲也亲自陪同孩子去就诊并开药的记录。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在本地医院开出的虚假病历和残疾证没有认可,因为这是父亲找人违规开的,孩子没有在场。但一审法院也判决认定:既然原告和母亲也亲自去过医院求治并有诊断,因此被告据此质疑原告有精神病不是空穴来风,多少有些影子,加之是在亲友群中说的,不属公共空间,不构成名誉侵权。

我认为:尽管原告否认去过外地就诊,但这起案件除非原告能推翻跟母亲一起去就诊的指控,否则二审很难翻案。因为如果你母子二人都配合演出了,那跳进黄河都很难洗得清的。在二审时,如能找出更多母子二人没有配合演出的证据,这样才能转胜。

有趣的是,在一审开庭时,被告一方提出反诉称:原告在网上公共论坛发帖说父亲是老赖及私生活不检点,侵犯了父亲的名誉权。原告举出了父亲不履行法院判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据以及社区乡镇政府证明其投诉真实的证据。鉴于孩子网上痛斥父亲是有依据的,不是无中生有,一审法院判决原告不侵犯父亲名誉权。这也说明孩子在骂战中守住了底线。说话要有凭据,否则就要吃官司。法院也没有苛求原告每一句话都有证据,都符合客观事实。但你说别人不是,主要事实要有影子,凭空捏造可不行。

公堂上,父子二人打成平手,互有胜负。一审法院审理这起名誉侵权案,没有认定原告有无精神病,而是围绕双方说话有无依据去审理。这也体现了生活中的底线思维,那就是骂人的事实最起码要有合法消息源。如有影子,骂错了也可以宽容。人只要守住底线,就不错了。如果苛求每个人说的句句是真,那大家只能把嘴缝起来了。法律,是生活中的底线之一,只能规定一些对人类最低的要求。

守住底线,才不会受到生活的反噬。作为律师,我在办案中,看到了太多的恩将仇报和朋友翻脸。可以想见,一个人喜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视底线为无物,那在社会上混迟早会被人看破手脚,不受人待见倒也罢了,有朝一日被反噬的滋味倒也是够你喝一壶的。谓予不信,子姑待之。

2024-04-0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68415.html 1 3 底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