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谁都不能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

□宝哲

离婚后,负责抚养孩子的父亲自作主张,不再让9岁的孩子上学。孩子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记者5月7日了解到,通州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支持了孩子母亲的诉请。

(5月8日本报7版)

这起案件不仅是家庭纠纷的解决,更是一次对法律原则和社会正义的捍卫。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进步。任何成年人,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监护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糊涂的爸爸”“糊涂的妈妈”,无情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尽管说,这种群体数量并不多,但是依然值得社会警惕。

教育被视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灯塔,是他们认识世界、塑造自我、实现梦想的重要手段。这起“妈妈告爸爸”案件,不仅是对孩子教育权利的一次维护,更是对社会正义的一次彰显。它告诉我们,孩子的教育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的私欲和无知都不能成为剥夺这份权利的理由。一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在未来的社会中将难以立足。因此,保护孩子的教育权利,就是为他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擅自让孩子辍学成被告”是一种警示。它告诉我们每一个人,义务教育法不是摆设,它是保护每个孩子受教育权利的坚强盾牌。值得反思的是,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更是社会的事情。因此,擅自让孩子辍学,“告爸爸”的不能只是妈妈。

2024-05-09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72090.html 1 3 谁都不能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