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哲
记者28日了解到,如皋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酒店餐饮充值卡因停业无法消费而引发的案件。
(5月29日本报6版)
在当今社会,预付费式消费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然而,在具体商业活动中,一些商家却利用其中的漏洞进行欺诈,甚至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选择“关门大吉”,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如皋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人们对预付费式消费的关注。
关于预付费式消费的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于预付费式消费而言,最大问题不是这一模式的存废问题,而是如何保证消费者资金的安全。当一个个“关门大吉”侵权行为上演的时候,说明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商家的诚信经营理念也比较淡薄,没有形成“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观念。
如何给预付费式消费戴上“安全帽”?笔者认为应做好三件事情:其一,需要建立征信制度。依据商家的征信等级给予相应等级的预付费标准,这就类似于个人征信等级不同,获得的银行贷款等级不同是一样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其二,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例如消费者购卡之后,经营者将售卡资金存入托管银行的指定托管账户,遇到“没有花完”的时候企业跑路了,剩余资金可以从银行取出。其三,建立保证金担保制度。收取的保证金由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在出现“商家跑路”之后,可以启动保证金来赔偿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