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花一万多元充卡后店家易主

消费者要求退款获法院支持

晚报讯 消费者在某健康管理中心充卡消费,没想到不久后店铺转让,店家易主,消费者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钱还能要回来吗?记者13日了解到,启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预付消费引发的纠纷。

2022年11月起,周女士在某健康管理中心充值1万多元,接受养生服务,合同上载明“服务不满意可退款”。后某健康管理中心经营者朱某将店铺转让给另一家健康管理中心,转让后,周女士认为该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质量达不到原标准,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用。但健康管理中心明确表示,该中心虽然承接原会员服务,但不承担退费、退卡等责任,拒绝退还剩余费用。为此,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朱某、健康管理中心退还卡里剩余钱款。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女士与朱某经营的健康管理中心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中心在未提供全部服务的情况下,未经周女士同意进行转让,该转让行为对周女士不发生法律效力。现原健康管理中心已注销,其退款义务应由原经营者朱某承担。

法院认为,现健康管理中心作为受让方,实际占有消费数据并持续性获益,应遵守诚实信用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不得因此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该中心虽提供了服务,但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其不得以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排除自身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向周女士返还剩余预付款,现健康管理中心对预付款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黄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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