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专题

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

7.2万困难群众将获临时生活补贴

本报讯 (记者李彤)市民政局昨天消息,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以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发放对象为全市7.2万在册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低保、特困、孤儿三类对象购买防护用品,以应对物价上涨以及收入来源减少等给生活带来的直接影响。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含苏通园区)所支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其他县(市、区)由本级财政列支,建议各地从临时救助资金渠道安排。

据了解,这笔临时补贴由各地民政部门按原渠道打卡发放。发放时段为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从2020年2月开始发放;一级响应解除后次月停止发放。

2020-02-27 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185.html 1 3 7.2万困难群众将获临时生活补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