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在市区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291号)要求,凡符合退还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单位,请带齐资料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同时,请2017年5月1日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符合退还条件的建设单位及时办理部分提前退还手续(超过合同价1%的部分)。地址:南通市姚港路附23号310室,联系人:谷女士,联系电话:0513-83529647 0513-89086388。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