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带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对市区一家经营性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抽检。
本报讯 7月14日,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召开游泳场所监管工作会议,对市区7家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导规范管理、落实消毒制度等相关措施,并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不合格泳池责令限期整改。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我市游泳场所卫生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市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按照南通市卫健委《2021年游泳场所“放心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从6月下旬开始,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定期、无预告、多频次的拉网检查、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此次抽检水质不合格,负责人被约谈的7家开放营业游泳场所为:崇川区睿风游泳馆、崇川区络基健身馆、南通银吉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圆融堤调馆、江苏青跃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金石国际大酒店、南通斯脉尔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崇川公司、崇川区奕海江尊健身中心。
“通过对市区26家游泳场所的前期抽检,今天我们约谈了其中7家的负责人,这7家游泳场所的水质存在一到三项问题,我们对其开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他们立即整改。”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科长卞力峰告诉记者。
据介绍,7月份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26家开放营业游泳场所水质进行随机监督抽检,分别对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及浸脚池水余氯等七项指标进行检测。从抽检的结果来看,全部七项检测指标均合格的19家,合格率为73.1%;不合格的7家,不合格率26.9%。
下一步,对于这些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将进行跟踪回访,还将对泳池水质进行复检。
· 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