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已在南通市通州区竖石河(通吕运河口至朝霞大桥段)河道内设立采、运砂船舶指定停泊区。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采砂船舶、机具不得在禁采区内滞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机具不得在可采区内滞留。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件的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期内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停泊、停放;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
未在指定停泊区停放或者擅自驶离指定停泊区的,将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法进行处罚。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