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丹婷 记者卢兆欣)2022-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培育名单近日确定,其中示范村50个(含持续打造25个)、先进村100个,计划实施各类乡村振兴项目821个,总投入9.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5亿元,其余资金由县、镇、村和社会力量落实。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建设,市委市政府2021年开始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打造典型示范,引领面上工作,计划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2021年,首批培育出4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49个乡村振兴先进村,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据了解,我市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综合考虑党建领航、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文化底蕴、产业发展等条件,选择基础较好的村,作为示范村、先进村培育对象。出台评分细则,将乡村振兴总要求细化为可量化、可核查的26项指标、83个事项,实行百分制评价。定期开展评估,评价超过90分的,确认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