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共促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系统与检察系统的良性互动,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崇川区检察院通过建立府检联动长效机制,梳理出建立健全府检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建设行刑衔接平台等18项工作举措,定期对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会商并及时推动解决,同时充分依托大数据进行类案监督,在治理虚假诉讼、个人所得税追缴、社会保险金违规发放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机制,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方面精准发力。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创新醉驾不起诉案件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降低醉驾案件发生率;与市交警五大队会签《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情节轻微、拟相对不诉的人员,根据其酒精含量要求其完成时长不等的交通秩序维护、违法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通过亲身体验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开展醉酒驾驶犯罪社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课堂作用,设立“危险驾驶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公开训诫、集中开庭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法治教育。
能动履职,深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海安市检察院在办理安全生产案件中,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案件调研、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等,同时主动靠前,以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为依托,对涉案安全生产问题企业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并开展“一案一回访”,牵头并联合海安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