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潘艳 记者龚秋瑾)11月2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寒冬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通知》要求加大物资储备,落实保障措施。及时成立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周密制定行动方案,提前储备棉被、棉衣、食品、口罩等御寒和防疫物资。加大巡查力度,强化重点排查。按照“源头治理”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服务网。联动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在建工地、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公园、广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摸排、巡查救助,确保流浪人员不挨饿、不受冻,及时给予就地救助。
《通知》明确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水平。针对不同受助对象特点实施分类救助,积极劝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提供饮食、御寒物品和救助站(点)联系方式;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遵循“先救治后救助、先救治后结算”的医疗救治原则;对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疫情滞留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