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青
1958年秋,全国进行“教育大革命”, 又响应党中央“又红又专”的号召,红专学校陆续在全国各地兴办起来。红专学校又称“红专大学”, 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知识优秀的人才。如皋也不例外,《如皋市志》述及此校:
1958年3月,勇敢乡创办全国第三所乡办农业中学勇敢农业中学……至1965年,全县兴办农业中学79所,办班115个,在校学生4123人。其间,部分农村社队兴办耕读小学,县级机关和部分企业创办“红专学校”。
如皋籍教育家杨同芳先生的后人曾经告知笔者,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杨先生就曾在如皋政协的红专学校教课,很受学生的欢迎。不过当时生活得很艰辛。多年前,我曾在书肆目睹多张如皋县直机关红专学校的《发放工资存查表》。这些约60年前的档案,纸张粗黄,字迹漫漶,打下深深的时代烙印。细细比较上面的数据,也可看出当年的生活不易。其中1962年3月及4月的《发放工资存查表》等,字迹相对清楚,都可佐证。每张表格左上角印有“编制机关”,后面空白或填写:“县直机关红专学校”,或“县直机关学校”。这充分说明,此所“红专学校”属于“正规军”,属于编制单位。
时任校长为钱秉基。这位钱校长是如皋文史爱好者熟悉的。他曾任县委党史办公室副主任(1984.11—1986.7),后又去如皋政协任职。钱秉基不仅于《南通文史》《如皋文史》发表文章介绍季恺的革命事迹,记述国民党军队及伪军在如皋的历史,而且鼓励商界的周思璋老人(后成为如皋文史专家)撰写有关如皋文史的文章。除去校长,如皋县直机关红专学校时任教导主任为臧兰,另有三四名老师,其中陈正凤(又作陈震凤)最为稳定。还有来校工作时间仅仅两个月(1962.2—3)的校工何秀英。
钱秉基等人的工资高低不一。1962年3月,钱秉基校长、臧兰主任月薪分别是64.5元、34元。殷道济、陈正凤、吴宝玉、于鸿珍四位老师的月薪分别是64.5元、43.5元、40元、34元。校工何秀英月薪为18元。四位老师中,月薪最高的和校长持平,月薪最低的和教导主任一样,可见国家对知识分子的尊重。月薪60多元无疑是那时的高工资。
不过国家正经历三年困难时期,全力推行计划经济,校长、老师的实际月收入(可支配收入)其实没有那么多。这些在《发放工资存查表》中得到充分体现。钱校长月薪为64.5元,但此月他须向公家缴纳房租1元、家具费0.2元、电费0.25元、还储金10元、伙食费20元、工会费0.65元等费用,共计48.71元,实发工资仅有15.79元,仅约占预发工资的25%。当时大多数人,都依赖国家,住着公家房子,用着公家家具,像于鸿珍老师的工资比例更为极端——预发工资是34元,扣除各种费用,实发工资不足5元,可支配收入不足预发工资的15%,平均每天只能花费1角5分。殷道济可能年事已高,又有自己住房,成为众人中唯一预发工资等同可支配收入的。臧兰的情况相对较好,也无需扣除住房、家具等费用,实发工资约24元,可支配收入约占月薪60%。
一个月之后,即四月的《发放工资存查表》,学校工作人员只有四位,除去校长、教导主任,只留下吴宝玉、陈正凤两位老师。他们四人的月薪没有变化,但是可支配收入又有下降。尤其是钱秉基校长,依然需要扣除房租1元、家具费0.2元、电费0.25元、还储金5元、伙食费20元、工会费0.65元等费用,同时又要扣除上月及本月伙食费约30元,归还借款20元,他最后的可支配收入只有3.87元,仅占月薪的6%,平均每日零花费用不足1角3分。教导主任臧兰的可支配收入也有明显下降,实发工资只有8.73元。只有陈正凤的情况相对稳定,可支配收入维持在20多元的水平上。这种趋势不是一时的。再看是年5月至9月的《发放工资存查表》,纸张越发紧张起来,原来印好表格的大纸张,全部换成直接手写的《发放工资存查表》。钱校长每月的可支配收入不仅维持在个位数,到6月份仅获2.4元。7月份,全校只剩下三人,老师只有陈正凤一名。10月份,钱校长的可支配收入逐渐好转。
即便只有三人,在当时生活条件不易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又红又专,将县直机关红专学校坚持办下去,真是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