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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召开

决定设立“南通人才日” 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本报讯 (记者张烨)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辅导,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会议决定,将每年的“谷雨”(阳历4月20日左右)确定为“南通人才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审议通过《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实施〈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定》《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通人才日”的决定》;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暨备案情况核查通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坤提请的关于任免陆久斌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提请的关于免去陈学武等同志职务事项的议案。

受主任会议委托,庄中秋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庄中秋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姜永华,副主任葛玉琴,党组成员陈俊、陈勇、沈红星,秘书长朱进华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冬梅、凌屹,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2023-03-31 决定设立“南通人才日” 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30630.html 1 3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召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