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清末至民国年间,南通地区较为普遍的民间高利贷有:印子钱(一种较为普遍的高利贷,每还一次钱盖一次印章,也称“折子钱”);驴打滚(一种复利计算的高利贷,利息逐月计入本金,利上滚利);高利贷性质的“标会”,由会首(会头)收头会,以后各会友由“出标”(即利息高)决定收会,“标子”愈大所得愈少,“标子”低的,月息5分(即月息5%),“标子”高的,月息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即月息10%-50%)的都有,限期有10天、15天、20天,最长时间1个月;放青苗钱、放忙工钱、放纱钱,高利贷职业者趁贫苦农民急需用钱,预购农民的青苗、劳力或土布,乘危高利盘剥。高利贷者追债逼债心狠手毒,从不讲任何道德。
过去,对贫苦的债务人来说,农历腊月是最艰难的日子,放高利贷的人催债讨债逼债,逼得欠债的人喘不过气来。有些债务人借钱的时候也不考虑自身的偿还能力,钞票借到手中,如同饮鸩止渴。到了腊月,便东躲西藏。一到临近春节,债主则到欠债人家中坐索逼债。欠债的人有的东捞西借偿还一部分;有的被迫把利钱算进本金重立借据,利上滚利;有的向债主说好话,赔笑脸,仍难得到债主的谅解,只得避而不见,以致有的投河、上吊、割手腕,走上绝路。旧时,南通城乡流传着几句顺口溜:“头一个腊八(腊月八日)犹自可,第二个腊八(腊月十八日)如烧火,第三个腊八(腊月二十八日)没处躲。”就是贫苦债务人窘况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