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南通

推行“四集中”服务 有效提升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效能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病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近期,市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将改变以往分散式校验模式,推行医疗机构“四集中”措施,对市管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校验管理,有效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集中部署。及时下发通知文件,建立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群,统一告知提交材料清单、格式文本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是集中办理。相关的109家市发证医疗机构按照统一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将申请材料交至卫健委窗口,如有变更、补发、注销等事项的一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窗口实行“二合一”联办。

三是集中评审。在规定时限内,委机关组织专家分组、分批次、分时段进行集中现场审核,缩短整体校验耗时。

四是集中送达。医疗机构通过校验审批后,由窗口负责统一登记,并通过当场或邮寄的方式,集中送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周利剑·

2023-08-17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46085.html 1 3 推行“四集中”服务 有效提升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效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