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时评

关于召开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会期半天。13:00开始签到,14:30准时开会。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00至2023年12月27日15:0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5:00至2023年12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地点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310会议室(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南路999号)。

(七)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四项提案;选举产生如皋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本次会议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4日,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如皋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信函登记请邮寄至如皋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17:30。本次会议登记以如皋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会议回执为准,请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于2023年12月24日17:30前向登记方提交会议回执。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会议回执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议回执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星成/许峰;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南路999号;联系电话:0513-87616082/87616579;传真:0513-87616633。

五、其他事项

(一)股东(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二)本次会议实行律师见证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如皋农商银行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2023-12-12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57585.html 1 3 关于召开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