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华
前段时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形成制度,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依法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这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
爱国主义教育既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新征程,爱国主义也在不断吸收新的内涵和特征,为国家建设提供核心精神支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今世界正经历风云变幻的局势,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给国家发展带来了诸多风险挑战。必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精神,强化居安思危意识。《教育法》在明确面向全体人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强调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这将对规范人们学法、守法、用法,增强爱国主义精神,产生积极的影响。
南通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平原革命老区。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十四军便是由活动在通海、如皋等地的农民武装组建而成,开展游击战争,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党领导的县、乡政权,对中国革命作出贡献。抗日战争时期,南通是新四军苏中根据地核心地区,尤其是在反“清乡”斗争中,南通抗日军民坚持原地斗争、英勇作战,夺取了反“清乡”斗争的胜利,为夺取抗战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依法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南通的广大干部群众也一定会发扬优良传统,走在贯彻实施《教育法》的前列。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必将汇聚起强大的爱国力量,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