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市记忆

如皋污吏王庚超弹劾案

□白本 佘莉

20世纪30年代初,如皋污吏王庚超,一度遭到百姓举报,以至于恶行见诸报刊。

王庚超时为如皋县公安局第八分局局长,管治掘港(今属如东)等地治安、卫生等。1931年,众多掘港公民上书最高检察机关——南京监察院。所呈文书翔实列举了王庚超贪污等诸多罪行。他包庇烟馆、赌场:专聘尹本凯为私人会计,协助他贪污,向烟馆、茶馆索贿。仅掘港一地就有30多个烟馆,每家烟馆每月要向尹某缴纳300元;茶馆聚赌,每月要缴纳150元左右。如不按此标准行贿缴钱,烟馆、茶馆都要关闭。第八区内其余地方的烟馆、茶馆,也要效仿掘港同行,才可经营。由于茶馆赌风兴盛,赌具坊随之应运而生,加班生产。生产赌具本是不合法的,但是每家赌具坊只要每月向王庚超“孝敬”50元,便可公然经营。王庚超还纵容妓院营业。当局已经三令五申禁止妓院营业。王庚超贪心十足,不畏法令,竟然让林红、赵邦等人,在掘港陶家巷、广隆巷、左草行巷等处开设妓院,允许美云、小贵妃、小玲珑、小喜子等妓女公然卖淫。每家妓院每月向王庚超缴纳90余元。

为了中饱私囊,王局长居然减警肥私。掘港一地,人口稠密,原有警察40至50名。此外,政府还另外组织特务队,协助警察工作。王庚超居然将特务队遣散,警察减少至9人,导致地方警力明显不足,街头巷尾,打架斗殴,频频发生,有人围观,无人过问。整个掘港治安一片混乱。

掘港等地,吃喝嫖赌,吸食鸦片,样样“合法”,治安力度示弱,社会颇为不安,而卫生工作也是一塌糊涂。掘港街市前后,以及许多巷道,露天厕所举目皆是,尤其是在夏日,臭气蔓延,行人作呕,导致各种流行病暴发。王庚超以此为由,向每家商户每月征收相关费用60元。钱流进他的袋子,就流不出来:街道臭气熏天,他仅派两名免费的犯人前往商户门口扫扫街,做做样子,堵堵商家的嘴。此外,他还看中厕所带来的“油水”——私人或公共厕所,每户须要缴纳2角至4角不等费用,用于钉牌子,方可使用。

1931年9月19日,南京监察院接到举报后,下令彻查。次日,此院书记原佑仁等人奉命前往掘港秘密调查王庚超索贿渎职一案。26日,此案调查完毕。27日,原佑仁等人返回南京。28日,原佑仁便已完成调查报告。报告行文,略有为王庚超开脱罪行的“嫌疑”:“查掘市烟赌娼妓,据该市商民所称,在王局长以前,本已明令禁止,王局长到任后,亦曾屡屡捉拿,惟彼等恬不畏法,禁者虽禁,而远者终远,拿者虽拿,而犯者仍犯……至于耍赌纸牌,更成司空见惯,无足为奇。”这段报告中的开篇之语,将第八区的诸多问题归结于“历史惯性”,而非王庚超的问题。关键“屡屡捉拿”一词说明王局长还是认真负责的。报告中还提及,关于掘港治安问题,已有民众上报如皋县公安局,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如皋县公安局从未问责王局长。幸好批阅报告的监察院官员并不糊涂,认定王庚超“袒护下属,损公肥私,擅离职守,漠视卫生”,当做为污吏给予弹劾。

两年后,1933年5月《民报》刊出消息,从1931年3月(监察院成立)至1933年底,监察院共计弹劾官员76个,其中职务最低的有如皋县公安分局局长王庚超、海门县九区区长黄宇兰等。王庚超可谓小官大贪,他的往事少有人知,他的教训应为人知,足可警示后人。

2024-02-2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65051.html 1 3 如皋污吏王庚超弹劾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