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建明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我上中小学时期,有缘与供销社打交道,她给我的印象美好,情愫深厚。当时,供销社既出售生活用品、农业生产物资,又收购农副产品,大大方便了农村人的生产、生活。她是连接城镇与农村、商业与农业的桥梁和纽带。
1965年,我11岁,家里养了很多长毛白兔,供销社收购兔毛。父母要参加生产队劳动,业余时间还得从事家庭种植、养殖业,剪兔毛、卖兔毛的任务就落到奶奶肩上。仲春的一个星期天上午,阳光明媚,在一阵阵鸟语中,我自告奋勇协助奶奶剪兔毛,又陪她去镇供销社卖兔毛。
我手提兔毛袋蹦蹦跳跳地走在奶奶前面,她那双小脚踩着碎步,摇摇晃晃在我后面紧跟着。我首次踏进供销社大门,眼界大开。供销社临街,坐东朝西,一栋长长的高大砖瓦房,大大的窗户,玻璃透亮,对开的大木门敞开着,人们进进出出络绎不绝。店内干净明亮,南头摆放着玻璃柜台,里面生活用品琳琅满目,营业员正在热情地为顾客服务;中间销售农用物资,大柜台上摆放着钉耙、锄头、喷雾器等;北头矮矮的木柜台,营业员正忙碌着收购农副产品。在前面一位叔叔卖完猪骨头后,奶奶把兔毛袋递给营业员伯伯,他打开看了一下质量,报了单价,随后把袋子放在小磅秤上称,抓出兔毛又称了袋子的自重。奶奶到另一位营业员阿姨处取钱,我看她付给奶奶好几张一元的红票子。奶奶笑容满面地告诉我共卖了5块多钱,并拿出3角钱作为奖赏,让我去买糖块。我先剥了一块塞到奶奶嘴里,还带了几块回家给弟弟。这是我吃过的最甜的糖,激发了我打兔草的积极性。
有一次,我看到叔叔卖猪骨头受到启发。每年春节家里都会买肉、买猪头,以前猪骨头都随便扔掉,后来尤其是过年剩下的猪骨头我都收集起来,装在篮子里挂在房梁钩子上,以防猫狗叼走。我还当有心人,发现左邻右舍扔掉的猪骨头就及时捡回来,连一些破胶鞋什么的也都捡回来,积少成多卖给供销社。
1966年寒假结束前一天,我把猪骨和两双旧胶鞋装了满满一篮子,提去供销社卖。那时别说汽车,连自行车也没有,全凭两条腿,丈量完这3里多路。虽然北风劲吹,春寒料峭,但走着走着就汗流浃背,我脱下棉袄继续前行,中间不知休息了多少次才到达。我在卖农副产品柜台前排队,轮到我时,营业员伯伯看我个子小,微笑着伸出一双有力的大手隔着柜台助我提起篮子过秤,共计卖了1元8角。物品顺利卖掉,我接过钱如释重负,立马到文化生活用品柜台买了一支钢笔、一瓶蓝墨水和几支铅笔,获得良好的学习武器。此后,我多次到供销社卖农副产品,为学习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方便农民生活,供销社业务还延伸至农村,设立代销点,主要销售香烟、火柴、煤油、盐、醋等日常消费品。全天候服务,很晚打烊,遇有特殊需要夜里去敲门也能购物。我家东、西900多米处各有一个代销点。一个隆冬的夜晚,家里来了贵客,父亲叫我去东边代销点打黄酒。天黑如墨,还要过门前一座没栏杆的小桥,代销点唯一值守的售货爷爷二话不说,走到门外手持手电筒为我过桥送来亮光。顿时,我仿佛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不知不觉半个世纪过去了,城乡旧貌换新颜,供销社适应新形势,任务及职能作用有了重大转变,我家周边的代销点早已不复存在,镇上的供销社也已拆迁,土地被开发他用。然而,供销社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红红火火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与供销社的这份深厚的情感永存不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