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市记忆

第一号光荣证

□庄奂

我家有一份珍藏了78年多、原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颁发给抗日烈士庄凤林同志家属的第一号光荣证。它是对庄凤林抗日救国、英勇牺牲历史的表彰和见证。《梁灵光回忆录》曾讲到1941年12月,县警卫团在地下工作人员配合下,攻打金沙镇敌据点取得辉煌战果。这位地下工作人员就是庄凤林。

庄凤林是我的胞兄。我家原先住在南通县金沙镇东五里庙乡下,父母生育两男一女,即胞兄庄凤林、胞姐庄凤芝和我。

1938年3月17日,日本侵略军从姚港登陆。庄凤林和金沙地区许多爱国青年一道,积极开展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金沙沦陷后,日寇经常下乡骚扰,有时受到抗日游击队的袭击,庄凤林也曾给予配合和支持。

1940年10月黄桥决战胜利后,新四军第三纵队按苏北指挥部的决定,在司令陶勇、政委刘先胜率领下东进,到达掘港镇。庄凤林闻讯和几个爱国青年赶到掘港,要求参加新四军。接待的同志劝说他们等到新四军进驻南通县。庄凤林回来即向父母要求在金沙镇租赁店房,开了爿香店;父亲常去照料,不久凤芝姐和我也去和胞兄同住。虽说开了店,庄凤林并不安心做生意。1940年12月初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1月中共南通县委重建,庄凤林和县委联络部联系上,担任了驻金沙镇据点情报员。

1941年冬,庄凤林策应南通县警卫团攻打金沙获得胜利后,被吸收加入了共产党。因叛徒出卖,1942年2月9日下午,庄凤林不幸被捕。敌人对他施加种种酷刑,一再威逼他招供,他始终坚贞不屈,遭杀害时年仅19岁。

敌人杀害庄凤林之后随即到我家抄家。家门被封,一家人哭哭啼啼去流浪。新四军曾临时接济,后来还把我和姐姐送到海边由梁灵光任董事长的三余中学读书,一切费用全由新四军提供。父亲也给一些商店临时打工,勉强维持生活。

1946年的春节前夕,县里领导来我家慰问,把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一月颁发的第一号光荣证送给我的父亲。1949年1月28日金沙解放。县人民政府又于1951年给我家颁发了新的烈属证,以后还补发了抚恤金。父亲、姐姐和我都被居民推选参加了工作,姐姐和我还相继被吸收加入共产党,当上国家干部。

2024-06-27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77108.html 1 3 第一号光荣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