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评

让“幼有善育”不负所“托”

□王孝誉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社区连着千家万户,是发展托育服务的重要平台,优先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有利于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社区托育作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较好满足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机构离家近、安全、可靠、方便的基本要求,具有“小而美”的优势。

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关爱呵护“一老一幼”,完善养老服务、生育支持、普惠托育体系,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幼有所托,是重要的民生保障。社区托育为更多家庭提供安全质优、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有助于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婴幼儿照护专项政策文件7个,积极探索“1+N”高质量普惠托育模式,切实提供“质优、价廉、身边”的托育服务。

随着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相继实施,群众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对照群众的需求,我市社区托育服务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必须精心布局,加快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托育服务,办好幼托“微小事”,守护民生“大幸福”,让家长放心托育,让孩子快乐成长。

强化政府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既要促进发展、增加数量,更要规范管理、保障质量。科学、合理确定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规模、设置标准,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社区托育服务供给。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建立托育机构的准入标准与评价机制,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硬件设施、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让家长安心。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解决小家庭后顾之忧。

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院校培养、职业培训、行业培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我市高职院校增设托育服务学科专业,增加专业人才供给,不断提高托育人员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注重对托育人员职前职后培训,打造优质托育服务队伍。让社区托育服务更专业、科学、优质,真正实现幼有善育,不负所“托”。

社区托育服务应采取多元化模式,以灵活多样的托育选择,满足各类居民的不同需求。除了开展全日制托育,还可以同时开展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让居民各取所需,最大范围满足广大居民的托育需求。

2024-07-10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78331.html 1 3 让“幼有善育”不负所“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