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 评

持续放大“信用南通”品牌效应

□蒋佳琪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2024年第四期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显示,南通综合信用指数为90.32,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五,江苏省排名第一。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信用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行的体现,也是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社会稳定有序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融资惠企、修复暖企、承诺便企、评价护企“信用助企”四大行动,以高质量信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持续擦亮“信用南通”品牌,为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信用不是与生俱来的,不能仅靠道德教化,还需要社会信用体系来维护。目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够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我们必须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释放“信用红利”,将信用体系完善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使社会信用体系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市将信用建设作为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先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南通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等,聚焦顶层设计,明确发展路径,创新建设社会信用数字化服务管理系统,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四梁八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扎实推进信用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以系统思维谋划工作全局,加强政策衔接,理顺现代征信体系管理体制,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管理制度,推动全市信用工作有依据、成体系、见实效。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仅需要政府投入,也离不开群众和企业参与。让信用“更好用”“更有用”,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倾听各方心声,汇聚各方智慧,以广泛参与形成信用治理合力。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编织一张多维度、全方位的信用网络,既要“无处不在”,也要“无事不扰”。探索将信用管理与各市场监管领域深度融合,不断拓展丰富信用监管应用场景,构建起具有南通特色的“信用+”监管体系,助推监管精准化。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我市信用监管“31X”工程,推动信用建设平台化,对行政审批、评先评优、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环境保护、税收、医疗卫生等若干重点领域(行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科学分配监管资源。

2024-07-26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79865.html 1 3 持续放大“信用南通”品牌效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