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霞
人口生育不仅是事关民生福祉的家事,也是关系民族发展的国事。当前人口形势呈现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新常态,如何激发生育潜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生育友好,不只是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问题作出的政策回应,更需要地方政府在实践落地过程中多花心思、多出“硬招”。
近日,我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再次上调,新标准自本月起正式执行。相较于覆盖面更广的居民医保,生育保险虽然是个“小险种”,但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和医疗支持方面却发挥着大作用。及时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是基于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的贴心考量,背后倾注的是对女性生育社会价值的认同和肯定,而且“免申即享”的便民之举更是人性化的细节体现,让育龄女性能感受到更暖心的政策关怀,从保险层面的制度建设奠定了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基础。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保障“生得好”固然可缓解部分家庭的燃眉之急,但解决更多年轻人“不愿生”“不想生”的困扰才是人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育意愿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育观念的改变、社会环境的影响、经济负担的压力等使得育龄人口的生育选择呈现更多个性化。特别是女性生育和职业发展的平衡挑战,家庭对女性养育要求的过度依赖和苛责,用人单位对育龄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侵犯等等,人为的冲突设置让很多年轻人望“生”却步。
因此,以生育友好之池涵养“生育意愿”之水,需要打好系统政策举措配套的“连环招”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组合拳”。
要下好“政策友好”的真功夫。聚焦家庭和人口的全生命周期,统筹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问题,从住房、税收、医疗卫生等全方位打通政策堵点,构建更加完善的生育支持体系。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加快托位建设,降低婴幼儿照护成本;落实好产假、育儿假等福利政策,树立引导生育的政策风向标。
要打出“经济友好”的硬拳头。破解生不起、养不起难题,除了通过生育补贴、保险补助等外部“输血”支持,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就业保障等内部“造血”机制提高女性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经济能力。严厉打击入职前违规设置妊娠测试门槛、入职后实施降薪辞退“生育排挤”等违规行为,加大公益诉讼保障力度。
还要营造“社会友好”的软环境。通过政策宣传和引导重塑多子女家庭养育文化,促进家庭成员志愿帮扶、两性共担养育责任,增进对多生优生的鼓励;同时,增强政策包容性,对生育政策给予一定的调整适应期,增加一些理解和耐心,尊重少生不生的自由,避免舆论压力下的逆反效应。
生育友好的政策效应不会一蹴而就,切实做好“育”的保障、减轻“养”的负担、激发更多“生”的意愿,把政策举措落地落细,才能渐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