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付莲)日前,我市召开长江禁渔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长江禁捕退捕四年多来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长江禁渔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长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我市较全国、全省提前一年全面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4年多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禁售执法监管、水生生物保护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禁捕秩序总体稳定。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会议、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非法捕捞隐患。进一步加大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力度,加强跟踪监测和就业培训,巩固提升应帮尽帮、应保尽保水平。加快推进长江水生生物修复,加强资源监测,落实养护措施,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和效果评估。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凝聚社会各界齐抓长江大保护共识。
会议还部署了“三无”船艇整治、内陆非法捕捞长效管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工作。启东市、海门区、通州区、如皋市分别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