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
1921年秋,清末翰林沙元炳为同乡如皋《高氏宗谱》作序,言及:“南乡高氏,县之巨族也。其闻人名达于方志者六。”所谓巨族,必是名人辈出。沙公序中就有例证:“当清康熙时,高氏山公、涟漪两先生,父子继业,并缘武勋,成吏绩,著声蓟、豫、闽、湘间。”
“高氏山公”就是高严,字山公,生于1661年,任户部江西清吏司正郎、永安县知县、河南孟津县知县、工部都水司主事等职。《高氏宗谱》中录有他的两篇传记。一篇是清代同乡进士姜任修撰文的《户部公传并赞》,另一篇是《户部公邑乘原传》(即录在《如皋县志》),恰巧佐证了沙元炳序言中“闻人名达于方志”的说法。
兹据两篇传记及其他史料,将高山公的履历与事迹整理出来,以示这位清吏武官的高贵品质。高山公从小就是一位孝子。他小时有德有才,性格淳厚。母亲朱太夫人,身患重病,服药无用。高山公小小年纪,发愿以身代替。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位仙人给朱太夫人送来一颗金丹。随后,朱太夫人竟然痊愈。这段佳话录入了《维扬华王庙堂碑》。
高山公少年入伍,非常人可比。《户部公像赞》首句便是“十三从军,功成名立”。13岁时,他已随军生活。15岁时,他已被姚启圣招至麾下。高山公精通奇门遁甲,又善于击剑,能于百步之外杀死敌人。时年为康熙乙卯年(1675),耿精忠已起兵造反。姚启圣被提拔为浙江温处道佥事,参与平定宣平等地叛军。一日,高山公报告姚启圣说,今夜必有贼人来袭,自己可立功。姚启圣觉得他年纪尚小,未引起警惕。原来,一个都司有罪在身,于是通贼,准备当晚潜逃。待到入夜,两个贼人潜入军寨,带着都司逃亡。姚启圣完全不知。高山公早有预料,一路追击,屡出飞剑,在军寨十里外,斩杀都司与两个贼人。他又计上心来,携带王文、张忠两个仆人,冒充都司、贼人前往敌寨。大雾弥漫,敌人酣睡,站岗人竟然没有辨认出他们的身份。三人趁着天黑,杀入敌寨。贼人如同惊弓之鸟,不明高山公等只有三人,混乱中竟互相残杀。姚启圣又带兵赶到,内外夹击,待到天明,一举捣毁15个山寨。姚启圣上奏朝廷,为高山公请功。年仅15岁的高山公,功加十九等,获赐正一品服。王文、张忠,都成为都司。
姚军攻克永安县,任命高山公为知县。时经兵燹,百废待兴,百姓待救。高山公清廉勤政,出资救人,将死人一一下葬,将病人一一治愈,将食物、衣物送给穷人,还鼓励年轻人结婚。在他的治理下,永安县百姓获得很高的幸福度,传文赞曰:“民有生成之乐。”日后,高山公回如皋丁忧结束,再任河南孟津知县。他重清廉、施仁政,惠泽一方,百姓为他建造生祠,传为一时佳话。抚军阎公上奏朝廷恳求提拔高山公。康熙甲戌年(1694),高山公调往工部虞衡司任职。由于平日清廉,他的盘缠有限。从河南走水路进北京,船行至河中,艄公发难,向高山公索要五十金,他囊中不富,面露难色,只好责备艄公要得太多。艄公直言不能再少,否则免谈。他边说边要掀翻船只。高山公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付钱。事后,大概艄公猜想京官怎会小气如此,笑他不可能是工部虞衡司的官员。两年内,他又转任户部江西清吏司正郎,管理南新仓事。他未雨绸缪,平日存粮,待到灾年,大量百姓得以存活。
这位长期在外的清吏武官高山公,很是思念家人,常有家书诗作往还。家谱中留下他的一首《答兄》,道出其生平功绩及报国动因:忆自束发始,严亲授句读。勉我作良臣,期我以名宿。乙卯耿孽动,行间蒙甲胄。相从西域征,勠力殄渠冠……一身许报国,自分效奔奏。国恩不敢忘,亲心不敢负。
下图:高山公画像与《高氏宗谱·高氏家集·高严》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