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学与思

坚持宗旨引领和守正创新 以改革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史有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全面部署了一系列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举措。近年来,我们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引领改革,在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鼓励担当作为、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强化审计整改等方面锐意改革、守正创新,促进南通审计高质量发展。

突出审计立项改革,优化审计项目产生机制

多措并举抓好源头谋划,推动审计项目立项更加科学精准。推动审计立项改革,建立审计项目库,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经济工作的内容为脉络,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风险隐患、加强民生保障、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分类建立重大政策跟踪、重大投资建设等项目库。依托项目库数据资源,完善政治政策标识,客观立体反映政策执行情况,紧盯问题突出领域立项,促进审计工作更好贴近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升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加大重点项目攻坚,深化政策研究,每年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集中优势力量抓好一到两个“拳头”项目,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为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作用。加快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根据领导干部监督重点,着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近年来,任中审计比例保持在50%—60%,有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性、实效性。制定市管领导干部离任必审操作办法,从审计原则、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对离任必审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同时突出对高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加快国企审计三年全覆盖,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三年全覆盖操作办法,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目标、路径及时间,确保对市属国企实现“每三年一轮全覆盖”目标。在全省首创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专员制度,选派中层以上审计干部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专员,实现对国有企业的常态化审计监督。推动“监审分离”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审计机关的职责,解决投资审计合法性、规范性和主动性问题。突破了局限于结算审核、造价核减的做法,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的审计监督力度。

突出质量控制改革,优化审计质量提升机制

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审计质量制度建设,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制度,分析研究复核审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格式规范”7项标准贯穿质量控制全流程,建立多层级、立体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定责事项,对审计定责的主要情形、责任界定、问责衔接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常见履职问题,依据上级规定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强审计定责。加强重大违纪问题风险隐患检查,围绕贪污挪用公款、违反财经法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人民利益、重大工作失职和利益输送、重大风险隐患等详细制定检查指引,在审计项目中对照检查,注重揭示风险隐患。突出大数据审计赋能,规范大数据审计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审计流程,明确有数据资源的审计项目均实行“双主审”模式,运用大数据审计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集中研究”的审计作业新模式,变“大海捞针”为“按图索骥”。落实“靶向作业”新模式,加强审前调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资金规模、资产状况等情况,提前研究拟定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专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倒推审计范围、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突出成果利用改革,优化审计成果运用机制

探索审计成果转化的新路径,以专报、信息、简报、重大问题线索等一系列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审计成果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规范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审计简报、审计移送等审计成果的运用形式,助力防范化解风险,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提炼,提高审计建议的宏观性、可操作性、针对性。规范审计简报报送范围,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各县(市、区)存在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全面深入的信息收集和政策分析,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形成审计工作简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改革,将“定责”思维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精准点穴”,同时根据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定责问题区分审计结果报告格式,破解以往审计结果报告同质化、可读性不强等问题。强化问题线索梳理排查,从源头上做好案件移送管理工作,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重大问题线索,明确移送时限,做到应移尽移,防止随意移送、以整改代替移送。市纪委监委定期回复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形成问题线索移送管理闭环,进一步放大提升监督成效。

突出审计整改改革,优化全面整改督查机制

坚持推动完善整改制度机制,以有效整改促进审计作用发挥。推动民生类问题整改,从“以人民为中心”出发,出台民生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操作指引,区分不同情形,对民生类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审计处理意见,严肃整改侵犯人民利益问题,审慎对待人民既得利益问题,形成民生问题整改整体思路。把民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作风的重要标尺,做到常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问题建章立制解决。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形成整改工作闭环,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联合人大、纪委等部门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题现场督查,加大对拖延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追责问责力度。建立健全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制度,对上级审计机关查出的涉及本区域的问题,落实专人专司审计整改,完善整改标准,建立整改台账,一一督促整改。形成整改督查反馈机制,利用智慧审计、金审三期平台,不断优化审计整改挂销号流程,实行季度通报,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对年度重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现场督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作者系南通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10-2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88552.html 1 3 坚持宗旨引领和守正创新 以改革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