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予以公布,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朱晋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