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要求,“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广大农户通过产业联动、订单生产、就近务工、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为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不同程度建立了联农带农机制,主要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公司+农民经纪人+农户”等利益联结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让农民就地获得了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机会,对农户增收致富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
经营主体“联农”。全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民、连接市场、引领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如皋市搬经镇龙桥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公司+农户+低收入户”模式,吸纳53户建档立卡户、265户农户参与整村种植黑塌菜特色农产品,带动周边村民就业70余人,村民通过流转土地拿“租金”,参与盈利分红领“股金”,到合作社打工取“薪金”,每年增加村民收入3万元以上。
社会化服务“带农”。创新推广适应小农户需求、灵活多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提供耕、防、种、收等农业生产环节的托管服务,有效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难题,加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全产业链“富农”。聚焦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将农户嵌入产业链各环节。中皋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还积极收购当地农户种植的蚕豌豆等约1000亩,成功构建了公司蓬勃发展、农户稳定增收、特色产业持续壮大的“三赢”格局。
集群发展“强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从“一方带”到“多方赢”的转变。2018年被认定为首批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的鑫缘桑蚕茧丝绸产业化联合体,采用“公司+基地(蚕业农场、蚕业合作社)+农户+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品牌”的经营模式。推行“公司+农户”模式,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破解了传统栽桑养蚕萎缩的难题,探索出农民增收新路径。
电商平台“助农”。电商平台作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推手,为农产品销售开辟了全新的路径,也为农民增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寻味海安”农产品直供社区平台建设生鲜驿站和村邮驿站73个,入驻农场306家、农产品近600多种。“海门小窝头”通过抖音直播帮助350多家农户增收,农产品销售额达700万元以上。这些都是电商平台助力农民增收的生动实践。
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联农带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逐年增加,但总体质量不高,联农带农效果不够显著。联农带农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还不多,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利益联结程度不够紧密。一是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以松散型和半紧密型为主,多停留在松散的买卖关系阶段,在帮带过程中,没有形成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机制,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体现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数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当前60~69岁的低龄老人是农村留守人员的主要群体之一,大多身体状况良好,劳动能力尚可,有着较大就业需求,但是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没有特殊技能,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近年来中央、省一再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但如何确保主体真正带动农户增收,在核查验收上存在一定难度,导致政策落实存在不到位现象。比如,当前设施农业用地作为较为稀缺的资源,如何将其分配与带动、服务周边小农户数量质量等相挂钩,在政策上还没有破题。
推动主体联农带农助农增收的对策和建议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积极构建关系稳定、联结紧密、权责一致、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联得紧、带得稳、收益久”,让更多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机制保障。
培育壮大联农带农主体。进一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推动产业联盟升级,打造各种优势资源集聚的平台载体,纵向拉长产业链,横向加强产业融合,构建高质高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行“户变场、场入社、社联合”发展模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素质和全方位社会化功能承载,带动其他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合发展、共同进步;加大扶持力度,对联农带农作用大的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扶持、资金安排、典型培育等多个维度上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体系,聚焦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合理布局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力争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以区域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为龙头、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骨干、专业化服务主体为支撑、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主要乡镇全覆盖、重点产业全覆盖、关键环节全覆盖的社会化服务格局;聚焦服务小农户,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将绿色优质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提升小农户生产效率与收益,推动粮食单产提升和规模化经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配套用地规划研究,优先保障农业专业化服务主体的用地需求,合理预留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空间,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用地入股、出租等方式参与区域服务中心建设。
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农业全产业链,聚焦我市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四大农业主导产业,积极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农户参与的全产业链发展机制,让我市广大农户充分享受产业链延伸、多业态融合带来的好处,实现多环节获利增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引导通过订单带动、生产服务、吸纳就业、股份合作、电商服务等方式,构建关系稳定、联结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具备条件的村建设生产、初加工基地,加强田头市场、产地储藏、保鲜烘干、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设施建设,将适合就地承接的采购订单和劳务等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扶持、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拓展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支持相关主体发展蔬菜瓜果种植、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加大对积极吸纳农村60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群体就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带动就业增收。
(作者系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