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新中国成立前,海安县是血吸虫病重点流行地区之一。由于县境北部一带有大片水陆草滩,自然环境适宜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的生长繁殖。在北凌、李堡一带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天鹅荡,天鹅荡(今属海安农场),十年就有九年荒,旱涝盐碱大肚子(血吸虫病引起大肚子),拖儿带女去逃荒。”“凹子荡,凹子荡,草不长来祸害藏,有女嫁到凹子荡,肚大腰圆命不长。”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发动群众大打送“瘟神”的人民战争。
1970年1月,《新江海报》(上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南通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报)刊有这样一篇报道《海安县农村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其中提到:近期以来,海安县农村防治血吸虫病工作获得重大进展,广大社员提高了认识并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农村合作医疗,抓住了治病、灭螺、粪便管理和饮水管理四个重要环节,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今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巩固打下了基础。
1956年2月,海安县在北凌乡二灶村发现钉螺,随后在北凌、大公、李堡、烈士(吉庆)等地开展查螺活动,查出大面积、高密度的钉螺环境,最高密度为一平方市尺399只。4月,中共海安县委成立血吸虫病防治“五人小组”。为搞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7年,从海安镇抽调24名知识青年,培训成为专职血吸虫病防治化验员,同时还为乡镇培训300多名血吸虫病防治骨干,县里还组成一支150人的查螺专业队。据1958年9月统计,全县21个乡、80个高级社有钉螺分布。
1965年,认真贯彻全国第18次血吸虫病防治会议关于“全面规划,点面结合,分期分批,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的血吸虫病防治方针,县委重新制订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至1969年,进一步摸清全县钉螺情况,其分布于33个公社、场,149个大队,756个生产队。1970年以后,继续开展年年查螺灭螺。方法是春季普查,秋季复查,对当年查出的钉螺在雨季之前组织力量消灭,对3年内发现的钉螺环境均在每年春季进行巩固性灭螺。同时,结合查螺灭螺进行环境改造。方法是开新填旧、平田整地、堵塞涵洞等。
进入80年代,根据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新特点,实行查螺灭螺工作承包责任制,由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与各乡镇场签订承包合同,明确任务要求和奖惩措施,提高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质量。1987年以后,贯彻以查螺灭螺为主,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每年坚持春季查螺。1991年,全县开展规模空前的群众性查螺灭螺活动,共组织查螺人员14024人,同时发动中小学生35557人参加查螺,对36个历史上流行乡镇场的192个历史村,以及6个历史无螺乡镇和370个历史无螺村开展春季查螺,在历史上无螺区的雅周姜黄河段面上,查出大面积、高密度的钉螺,为当时全省内陆地区罕见的钉螺环境,挖出隐藏多年的隐患,受到省里表彰。1994年8月,首批4名“血防”监督员经省卫生厅批准持证上岗,执行血吸虫病防治监督。1991—1996年,在姜黄河、栟茶运河疫区,召开“血防”动员会、广播会、协调会462次,累计投入灭螺工日7.13万个,灭螺总面积451.51万平方米,基本上消灭了姜黄河、栟茶运河残存钉螺。1998年,海安通过消灭血吸虫病省级达标验收。
此后,重点抓好查灭螺、查治病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1996—2008年,每年采取随机循环结合法,从4月上旬开始,先后组织各行政村自查、重点自然村互查、县复查和县级考核查螺4个回合的春季查螺工作。查螺面积6.19亿平方米,环境改造灭螺113.17万平方米。1999—2003年,发现有螺点36个,面积2.54万平方米,当年查到钉螺当年灭螺,3年内巩固灭螺。在采用药物灭螺的同时,结合国土、水利疏浚填埋、开新填旧等措施,实施环境改造灭螺。1996—2006年,药物灭螺274.71万平方米。2004—2008年,全县未发现活螺。每年10—11月,采用DDIA过筛,阳性对象再粪检的方法,组织医院门诊查病,监测行政村常住居民查病和流动人口查病。2008年共检查7263人,其中流动人口1261人,监测行政村常住居民1033人,门诊查病6230人。县畜牧兽医推广站采用血凝试验和粪孵法对重点镇、重点村开展牲畜查病工作,连续30多年未查见血吸虫感染病人和病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