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生
这期间,不知出于什么缘故,蔡嘉树的堂弟将数百亩地作价2400两银子,卖给了徐怀祖。这桩买卖留下了一个尾巴,那就是这片圩田中,有蔡氏家族的祖坟。按当时的乡规里约,祖坟非不得已一般不迁移。为了方便蔡家逢年过节扫墓祭祀,徐怀祖围绕蔡氏家族祖坟,划出半亩坟地,保留了原有一条田间小路。本来,徐蔡两家倒也相安无事,但不久,矛盾来了。乾隆三十三年(1768),朝廷将泰州东北境一片地方划出来,设立东台县,辖栟茶场。一县要有一县的孔庙,县衙通知各乡为建孔庙捐资。徐怀祖是栟茶乡董,接到县衙通知后,自己先带头认捐,然后拿着县里的公文,到本乡各户财主家里募集捐资,可到了蔡嘉树这儿卡了壳儿,蔡嘉树拒绝捐款,这引起徐怀祖极度反感。乾隆四十二年(1777)正月,清孝圣皇后病故。按规制,皇家人归西,老百姓在百日之内不准剃发。然而,蔡嘉树的儿子蔡瑚却违制剃发。徐怀祖也许是出于发泄募捐怨忿,便将此事告之于县衙,蔡嘉树被罚缴500两白银,算是保住儿子的首级。徐、蔡两家由此便结下梁子。
这年七月,徐怀祖病故。三年前,蔡嘉树曾为其年轻守寡的三婶徐氏请旌竖建孝节牌坊,恰巧在徐怀祖病故时得到朝廷批复允建,蔡嘉树“以建坊故,介而求赎”,提出赎回堂弟卖给徐怀祖带祖茔的圩田。不地道的是,蔡嘉树开价只有960两白银,还不到原价的一半,这就有点太欺负人,因为,徐怀祖大儿子徐食田只有19岁,二儿子徐食书才15岁,蔡嘉树明显以大欺小。
徐食田尽管年纪轻,但也知道买卖从来没有这么做的,自然不会答应,很果断地拒绝了。谋定而行的蔡嘉树不慌不忙,发出狠话,你若不答应,就去官府告你,告你祖父《一柱楼诗》有诋毁本朝之语。这在清代可是个不小的罪名,诋毁朝廷,藐视皇上是杀头之罪,蔡嘉树吃定了徐食田,不怕你不就范。
当时,乾隆皇帝正在大兴文字狱,查缴“违碍书籍”,给出上缴期限为三年,过期严处。现在三年期限已过,徐食田知道其中厉害,连忙将其祖父所著《一柱楼诗》《和陶诗》《小题诗》《学庸讲义》和348块书板包扎起来,抢在蔡嘉树举报之前呈缴东台县衙,主动自首,以争取主动权。过了三天,蔡嘉树才把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等刻本呈送于东台知县案头,实名举报徐述夔“诋毁本朝”。
按照蔡嘉树的举报,《一柱楼诗》里有下列大不敬句: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
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
这些句子,若脱离诗的语境,刻意往某个角度靠,便是叛逆之语。“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句,按《清稗类钞》和民间流传,有多种出处,最流行的说法,此诗出自徐述夔《一柱楼诗》。可惜,《一柱楼诗》以及徐述夔其他著作都已被乾隆销毁,无法查证了。
“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原诗出自最受乾隆恩宠的诗友、礼部侍郎加礼部尚书衔、光禄大夫、太子太傅沈德潜的《咏黑牡丹诗》,徐述夔借用题在一柱楼《紫牡丹图》上。
“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这是定徐述夔罪的直接证据,原意是期待有朝一日一飞冲天,一下子飞到京都报效朝廷。可按刘墉刘罗锅的解读是,“朝”是朝代的“朝”,并且反问:为什么不说“到清都”,偏说“去清都”?这不是反清复明之意是什么?
文字狱最大的特点也即最可怕的地方,就是明明知道并非此意,却刻意说成此意,还容不得你辩驳。当然,清朝的官并不个个糊涂,此案初审从县、府、省,对蔡嘉树并不利,都知道蔡嘉树举报的目的是挟私报复,意在图谋田产,蔡嘉树因“诬告反坐”,被拘监起来。
看上去,蔡家要没戏了,可事态却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一个比蔡嘉树更狠的角色出现了,他就是蔡嘉树的长子蔡瑚。
八月的一天清晨,24岁的蔡瑚忽然从床上一跃而起,把家里人叫了起来,将长辈们请了过来,向众人宣布一件事:凌晨,欲醒未醒之际,他梦见蔡大姑孝女了,他跪在阶前,汗流浃背地听蔡大姑训诫。蔡大姑说,我们蔡家如今怎么这样怂了!
蔡瑚本是假托蔡大姑“梦训怂儿”来说事儿,可他红口白牙地说得煞有介事,把所有人都听得脸色大变、心跳加速,本来还残留一点朦胧睡意,刹那间惊得瞌睡全无,只听整个院子都是蔡瑚如裂帛般的嘶吼:“我要告状去!府里不行省里,省里不行京里!”
这是蔡瑚铁石般的决心。这一刻,距离蔡大姑蔡蕙告御状整整90年!
蔡瑚找到江苏学政刘墉,提起上诉。刘墉政治敏感相当强,又极擅揣摩上意。看了徐述夔诗集后,感到诗中“语多愤激”,是个典型案例。他一方面将此事移交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处理,另一方面密折上奏,禀呈乾隆。这样,原本在江苏境内审理的民事案,一下子捅上了天,变成皇帝督办的政治大案。
乾隆接到刘墉奏折及《一柱楼诗》《徐述夔传》后,大为震怒,他连发数道谕令,斥责两江总督萨载和江苏巡抚杨魁“平日所司何事?”立即把此案18名人犯押解进京候审。这18名人犯是江宁布政使陶易,扬州知府谢启昆,东台知县涂跃龙,江苏布政使衙门幕僚陆琰,江宁书局委员保定纬,东台栟茶盐场大使沈澜,东台县衙书吏金长五、倪锦八名官犯,徐食田、徐食书,他们的祖母、母亲,徐食书的妻子和三岁与一岁的两个孩子,徐述夔的学生徐首发、沈成濯,以及原告蔡嘉树十名民犯。
乾隆不仅亲自督办,还亲自审案,给案子定调子。他说徐述夔的诗文有“反清复明”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极”;其子徐怀祖“孽种相承”,公然将其父所著逆书刊刻流传;沈德潜为逆犯写传,吹捧徐述夔“品行文章皆可法”,实为丧尽天良。
在乾隆亲力亲为之下,“一柱楼诗案”很快尘埃落定,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惩:
已经去世的徐述夔、徐怀祖父子二人“仍照大逆凌迟律,碎其尸,枭首示众,以彰国宪,而快人心”,开棺挫碎其尸、枭首示众;
徐食田、徐食书兄弟斩监候,秋后处决;
徐家年16岁以上者,皆处斩,15岁以下男丁以及女子,皆付给功臣之家为奴,共牵连徐家200余人。其依据是大清刑律“大逆者凌迟处死,正犯之子孙兄弟,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皆斩,十五以下及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知情隐藏者斩”。
为《一柱楼诗》校对的徐首发、沈成濯等人斩监候,秋后处决。
蔡嘉树虽检举逆书有功,但挟嫌告发,非“实知尊君亲上”,取保释放。
《南通传》连载 第十二章 一柱楼案:历史衣襟上的斑斑泪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