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该《草案》给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安排,其中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就是明确赋予医护人员“避险权”。在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看来,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暂停诊疗,这一提法过去是很少见的。
(4月6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