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文化周刊

袁爷爷爱听的歌

□陆小鹿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去世后,很多报道里都提到,虽然袁爷爷自称“是个种了一辈子稻的农民”,但其实他多才多艺,会说流利的英文,会拉小提琴,会打排球,会跳踢踏舞,是个精神富裕的文艺科学家。

在唱歌方面,他喜欢唱经典老歌,曾是大学合唱团的成员,专门唱低音,苏联歌曲《喀秋莎》和英文歌《Old Black Joe》都是他常唱的歌。

《喀秋莎》在中国差不多家喻户晓,而《Old Black Joe》(《老黑奴》)知晓的人没那么多,它是一首美国民歌,距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

《老黑奴》是作曲家史蒂芬为妻子娘家的一个老黑奴而写。史蒂芬和老黑奴有着多年的交情,老黑奴生前希望史蒂芬给他写一首歌,史蒂芬答应了。这首歌写于老黑奴去世之后,史蒂芬想起身边亲爱的人都先他而走了,悲从心起,于是写出了这首哀婉动人的歌。

这首歌,我最初是从小说家余华那里知道的。多年前,曾读过余华的代表作《活着》。在自序里,余华写道:“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一首经典歌曲,一定会吸引到很多歌手来翻唱。《老黑奴》也被翻译成了中文版,国内很多歌手演绎过,罗天婵、沈小岑,而我最喜欢的是李孚生的版本,因为这是一首写给男人的歌,我觉得由男歌手来演绎才更合适。袁爷爷去世那天,同事们转发了很多视频给我。我看到长沙的民众自发为袁爷爷送行,自发买花祭拜,全城送别,催人泪下。而我在遥远的上海,无能为力,只好默默打开音响,让《老黑奴》在夜色里循环吟唱。

《老黑奴》的歌词一共有三段,其中第二段是这样写的:“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听着这歌词,仿佛觉得是在为袁爷爷而唱。那么,就让这支歌为袁爷爷送行吧。他是去了天堂,和先他而去的亲人们团聚了。

2021-05-27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1978.html 1 3 袁爷爷爱听的歌 /enpproperty-->